摘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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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近期网上关于 " 男童输液后身亡医院承认修改病历 " 的信息,9 月 27 日,苍南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情况通报,内容如下:
患儿苏某某,男,5 岁,2024 年 8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,由家属带至苍南县钱库镇中心卫生院就诊,当日 16 时 55 分完成诊疗后,未诉不适,由家属带离卫生院。当晚 21 时 20 分,家属将突发不适的患儿送至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急救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患儿家属对钱库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病历资料、患儿死因提出异议。我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,进行调查。
经查:2024 年 8 月 20 日晚,钱库镇中心卫生院接诊医师对患儿苏某某门诊病历中 " 现病史 "" 体格检查 " 两处内容进行补正,对 " 主诉 "" 诊断 "" 药品、用量、用法 " 等内容均未作改动,依据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,该行为属未按规定填写病历,我局已对该接诊医师立案调查。
经患儿家属申请,2024 年 8 月 28 日司法鉴定机构对尸体进行解剖鉴定,9 月 20 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《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》,鉴定意见为:符合感染引起弥漫性心肌炎,导致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,不支持因过敏性休克而死亡。
作为医疗行政主管部门,我局对患儿的死亡深表惋惜和同情,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置,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。
潇湘晨报记者梅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