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月 31 日晚," 男子赠妻子闺蜜 7 万被判全额返还加利息 " 的词条,冲上热搜。
一边是同床共枕的丈夫,一边是情同姐妹的 " 闺蜜 ",女子王某没想到有一天,自己身上会上演被丈夫和 " 闺蜜 " 双双 " 背刺 " 的狗血剧情。
近日,河南沁阳市法院审结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。
【基本案情】
丈夫给妻子闺蜜
转账 "5200""1314"
原告王某和张某系夫妻关系,王某和被告李某原是 " 闺蜜 "。
王某自述 2021 年,其发现李某与丈夫张某关系暧昧,曾出言劝阻,但二人并未悔改。
而后,王某更是发现 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期间,丈夫张某多次用手机转账给李某,其中不乏 "5200""1314" 等含有特殊意义的金额。
王某气愤不已,认为李某哄骗张某转账,侵犯了王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,多次要求李某归还,却遭到拒绝,王某遂诉至法院。
【法院审理】
侵犯夫妻共同财产
赠与无效需返还
经法院核查二人转账记录,张某在阳历新年、农历小年、农历除夕、情人节、农历 5 月 21 日("521" 寓意 " 我爱你 ")、农历 5 月 27 日("527" 寓意 " 我爱妻 ")等多个特殊时间节点,多次向李某转账 1314(寓意 " 一生一世 ")、5200(寓意 " 我爱你 ")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,共计 63329.43 元,应认定为赠与。
另有张某通过银行卡向李某转账 16348 元,李某、张某虽辩称该款项系张某通过某平台购买李某挂拍的瓷器,但二人未提供平台交易的完整明细,且庭审中双方均认可该交易系虚拟交易,并未产生实物购入,故该部分款项系张某对李某的赠与。
结合上述认定,张某对李某转账的 79677.43 元属于原告王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,张某和李某的行为符合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。
本案中,张某向李某转账 79677.43 元虽系赠与行为,但案涉 79677.43 元属于王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,张某未经王某同意转款给李某,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。李某明知张某有配偶而与之保持不正当关系,并接受张某大额转款的行为,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,侵犯了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权,导致赠与合同无效。故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返还王某 79677.43 元及利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