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金檬
" 充话费送手机 "" 现场返还当月话费 "…… 闹市区新开的手机店里,大力度的促销优惠活动吸引着过往路人办理充值业务。
只过去两三个月,手机店便关门跑路,再换个地点开新店继续行骗。
近日,经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洪某某、苏某 A 诈骗案一审判决,也揭开了闹市区开手机店行骗的套路。
2020 年 9 月,兰女士和女儿在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逛街,经过一家 " 全网通 5G" 体验店门口时,遇到店员派发玩偶。店员表示,只需进店登记信息,就可免费领取。
看着女儿对玩偶爱不释手,兰女士就进店了。营业员开始向兰女士推销 " 充话费送手机、平板 " 活动,表示充值 5800 元可赠送一台品牌手机,充值费用会以话费形式分期每月返还至手机账号。
" 我想着店面这么大,每个月也需要充值话费,就同意了。" 兰女士以花呗分期形式支付了 5800 元,当天返还了 100 元话费。然而,到了次月却迟迟收不到充值话费。兰女士再次来到门店,却发现店铺已关闭。她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。
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李先生,他充值 4800 元后挑选了一部品牌手机,话费充值两个月后,就再也联系不上门店工作人员。" 店员说他们和运营商合作的新店开业活动,每个月给我返 100 元话费,一共返 4 年,但我就收到过两个月话费。" 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随着同案逃犯张某、胡某等人的陆续落网,幕后老板洪某某、苏某 A 在鹿城的诈骗行为被揭发。
" 洪某某、苏某 A 在浙江金华、广东深圳等地用同样手段行骗,于 2021 年 12 月被法院判处实刑。根据同案犯供述,我们发现洪某某、苏某 A 可能存在漏罪情形。" 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介绍。
洪某某、苏某 A 被押回重审中,洪某某始终辩称未参与温州鹿城店运营,仅仅是向苏某 A 讲述了 " 商业模式 "。
经办检察官详细审查证据卷宗,提审相关嫌疑人,查看洪某某被扣押的手机,通过逐条翻阅、摘录聊天记录,发现洪某某不仅在前期作为股东参与店铺装修、日常经营、订购物资,后期依然有通过苏某 A 过问店铺经营分工等情况,确凿的证据戳破了洪某某的谎言。
" 苏某 A 还咨询过,认为所谓的商业模式,最多属于经济纠纷,不构成诈骗,于是持续在各地开设手机‘跑路’店流窜作案。" 经办检察官说。
经查,2020 年 8 月至 10 月期间,洪某某伙同苏某 A、苏某 B 等人经事先商量,在温州鹿城、金华东阳、广东深圳等地开设 " 全网通 5G" 体验店,免费赠送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物品,谎称每月返充一定数额话费,直至将客户预存额度全部返还。在客户被骗充值后,仅返充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话费,即关闭手机店逃避追责。
在温州鹿城区五马街手机店营业期间,洪某某为老板,苏某 A 为店长、财务,张某、胡某等人为外场业务员负责拉客,苏某 B、杨某某等人为内场业务员负责接待客人并为客人办理业务,共计骗取兰女士、陈先生等 110 余人 56 万余元。
近日,经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经审理判决,洪某某犯诈骗罪,与原犯诈骗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,并处罚金十六万元,责令退出违法所得;苏某 A 犯诈骗罪,与原犯诈骗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,并处罚金十五万元,责令退出违法所得。
检察官提醒,当前新型诈骗方式多发,对于 " 天上掉馅饼 " 的事情,消费者们要提高警惕、仔细分辨。如遇大额充值或预存话费优惠活动,要前往正规的通信营业厅咨询办理,避免遭受财物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