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检:将依法严惩网暴企业相关犯罪

最高检:将依法严惩网暴企业相关犯罪

admin 2024-09-13 深圳软文合集 46 次浏览 0个评论

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制造、传播涉企谣言。对此,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张建忠表示,将依法严惩网暴企业相关犯罪。

张建忠介绍,当前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制造、传播涉企谣言,以网暴企业牟取非法利益,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,破坏市场经济秩序,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。检察机关办理的网暴企业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和趋势:一是以“舆论监督”为名威胁企业、敲诈敛财。不法分子利用企业对舆情传播、声誉受损的畏惧心态,编造散布虚假的企业负面信息,讹取相关企业“封口费”。

二是以“维权”之名、行“索财”之实。部分不法分子通过“造假式”维权、“碰瓷式”维权等手段,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或诈骗。

三是团伙化、产业化作案趋势明显。不法分子成立专门公司,在多平台运营大量网站和自媒体等账号,媒体运营、信息发布、对接删帖“一条龙”作业。

四是“网络水军”成为重要推手。借助舆情推手、“网络水军”推波助澜,涉企网络谣言负面影响呈几何倍增。

张建忠建议,企业遭遇网络暴力时,要做好证据保存固定,及时向网络平台投诉举报,通知其对相关虚假、侵权信息采取删除、屏蔽等必要措施,防止不实言论持续扩散发酵。同时,应依法向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,由执法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惩治。

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张建忠介绍,今年初,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,其中,对维护网络营商环境,依法打击利用网络谣言、网络舆论非法敛财、损害企业商誉相关犯罪提出明确要求。各地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了一批利用网络传播涉企虚假信息、蓄意造谣抹黑企业、以“舆论监督”名义损害企业商誉,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,对企图通过网暴企业非法获利的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。

此外,各地检察机关对发现的网暴企业相关案件线索,及时开展立案监督、侦查活动监督。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,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,避免不刑不罚、应罚未罚。

张建忠指出,下一步,将依法严惩网暴企业相关犯罪。重点惩治通过网络制造、传播、利用虚假涉企信息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等犯罪,以及为网暴企业等不法行为推波助澜的“网络水军”所涉犯罪。加快研究制定办案指导意见,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尺度,规范引导网络行为,为社会公众依法用网划清底线、红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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