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每天凌晨4点出门冒充特警查车被刑拘,律师:涉嫌招摇撞骗罪、诈骗罪

男子每天凌晨4点出门冒充特警查车被刑拘,律师:涉嫌招摇撞骗罪、诈骗罪

admin 2024-08-27 广州软文合集 124 次浏览 0个评论

据央视新闻,前不久,江苏连云港警方巡查时,发现一男子身穿类似特警制服,在路口左顾右盼,行为可疑。男子手里还拿着笔记本写写画画,向过往行人罚款要钱。

男子每天凌晨4点出门冒充特警查车被刑拘,律师:涉嫌招摇撞骗罪、诈骗罪

江苏连云港,男子穿假特警制服在路口 " 查车 "。图 / 央视新闻

经查,该男子之前从事保安工作,收集了仿制警用服装和标识以便作案。他每天凌晨 4 点到早上 7 点出门行骗,并在多小区盗窃。目前,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假扮特警查车涉嫌招摇撞骗罪、诈骗罪,前者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,侵害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众信赖感,主观上存在故意,客观方面采取欺骗手段,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,基于此骗取对方付出感情、服务、财物等。后者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
本事件中,冒充国家执法人员执法以此骗取钱财,触犯了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,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则一重处理。

根据《刑法》的规定,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九派新闻记者黄家樑

编辑吴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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